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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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统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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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券预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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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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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频次 | 每季度1次,一年4次 | 一年7次(2015年) |
开考城市 | 39个城市 | 20个城市 | |
账号沿用性 | 账号沿用(但与预约考试不互通) | 账号沿用(但与统考不互通) | |
考试科目安排 | 在协会公布的考试时间范围内随机安排 | 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固定 | |
题型及通过标准 | 客观题,满分100分,60分通过 | ||
考试咨询 | 考试服务热线:027-86715569 刘老师 | ||
考试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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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名规则 | 所有科目均可报名,但必须选择同一个城市 | 每个考试日可报名两科,同一考试日的城市必须相同,不同考试日的城市可以不同。相同科目不可连续报考。同一时段多科同时开考的场次,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科目 |
报名区域 | 部分城市(北、上、广、厦门)可报考至区(区域),考试将在所选的区(区域)中安排,其他城市仅报考到城市,具体考试学校以准考证为准 | 只能报考到城市,具体考试学校以准考证为准 | |
报名账号 | KSAC开头/支持身份证号登陆 | KSAB开头/支持身份证号登陆 | |
登录密码找回 | 根据找回密码提示,输入相关信息找回。无法找回的,需致电:021-61651128。 | ||
报考人数限制 | 报名结束前均可任意报考 | 每个城市的报名人数有上限,先报先得 | |
个人信息修改 (报名结束前) |
个人身份信息(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居住城市、出生日期)在报名结束前可修改,报名结束后不可修改。其他信息随时可以修改 | 个人身份信息(身份证号、姓名、性别、居住城市、出生日期)在全年考试中,其第一次报名结束前可修改,报名结束及之后的考试将不可修改。其他信息随时可以修改 | |
个人信息修改 (报名结束后) |
报名结束后需要修改个人身份信息的,需致电:021-61651128申请 | 全年考试中,其第一次报名结束后需要修改个人身份信息的,需致电:021-61651128申请 | |
身份证丢失 | 考试日无法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的,需提前致电:021-61651128。 | ||
准考证打印 | 考试开始当周的周一公布准考证 | 考试开始前3天公布准考证 | |
缴费及发票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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缴费方式 | 支持在线支付和邮局支付 | 仅支持在线支付 |
缴费时限 | 报名结束前均可缴费 | 报考后,需在30分钟内完成缴费操作 | |
如何申请发票 | 在个人主页,右侧的账户信息栏中(仅报名期间开放) | 在个人主页,右侧的账户信息栏中(仅报名期间开放) | |
发票申请规则 | 当次考试报名结束前,可申请发票 | 全年考试报名开放期间均可申请发票,但仅邮寄申请日起之后的考试批次发票,之前的发票需按补领发票流程申请(详见下条) | |
补申请发票 | 报名期间未申请发票的,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,致电考试服务热线021-61651128进行申请,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补开发票的申请。 | ||
发票重寄(申请但未收到发票) | 考试报名结束前已经申请发票的考生,自考试结束之日起3个月还未收到发票的,才可致电:021-61651128申请登记发票补寄。 | ||
退考及退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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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考时限 | 报名结束前均可退考 | 当次考试报名结束一周前可退考 |
如何申请退款 | 成功退考后,账户余额在考试结束后即会安排退还 | 成功退考后,在个人主页点击“申请退款”即进入退款流程,一般每月底退款当月的申请 | |
退款方式 | 原路退回(在线汇款的,退还至支付的银行卡中,邮局汇款的,退还至汇款时所填写的地址)。在线汇款的,如果银行卡发生变更,请致电:021-61651128告知。 | 原路退回至支付的银行卡中,如银行卡发生变更,请致电:021-61651128告知。 | |
退款周期 |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。未按时收到退款的,可致电021-61651128咨询。 | 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。未按时收到退款的,可致电021-61651128咨询。 | |
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打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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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绩查询 | 考试结束后7日内查询。查询途径: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-从业人员-考试平台-考试成绩查询-当次考试成绩查询 | |
历史成绩查询 | 历史成绩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,从业人员-考试平台-考试成绩查询-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查询 | ||
成绩合格证打印 | 考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可登陆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-从业人员-考试平台-考试成绩查询-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查询 | ||
考试成绩有效期 | 考试成绩长期有效 | ||
资格申请 | 通过基础+专业两个科目考试自动拥有从业资格,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人员可通过所在机构申请执业证书。 | ||
违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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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纪处理 | 考试违纪分为一般违纪和严重违纪两种情况:其中一般违纪的,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一年禁考;严重违纪的,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,两年禁考。证券从业人员存在严重违纪的,违纪相关信息记入证券从业人员诚信信息管理系统,并注销其执业证书,三年内不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。 | |
违纪申诉 | 应考人员对所受处分有异议的,可以自收到处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协会提出异议。协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处理。 | ||
替考处理申报 | 违纪人员有主动承认替考行为的,将违纪具体情形进行说明,附个人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,并与身份证正反面描述件一起发送至kaoshi@sac.net.cn。 |